《党委统战部作风建设规定》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4日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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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战部作风建设规定

(202232日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相关精神等,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1.切实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部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夯实作风建设思想根基。

2.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想问题、做事情都要从学校全局和师生期盼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于基层和师生员工。

3.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做表率,坚持以上率下,大兴调研之风、大兴实干之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凡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接待标准与陪同人数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凡重大经费支出必须集体研究。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

6.坚持部务信息公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部务会议,通报相关工作,同时在学校新闻网和部门网站发布统战工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7.建立统战部干部联系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及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统战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并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8.加强统战部与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深入基层开展一院一访,切实帮助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9.严明劳动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勤考核制度。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