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作风建设规定
(2022年3月2日党委统战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学校相关精神等,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1.切实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善部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夯实作风建设思想根基。
2.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想问题、做事情都要从学校全局和师生期盼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于基层和师生员工。
3.改进工作作风,身体力行做表率,坚持以上率下,大兴调研之风、大兴实干之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凡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接待标准与陪同人数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凡重大经费支出必须集体研究。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
6.坚持部务信息公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部务会议,通报相关工作,同时在学校新闻网和部门网站发布统战工作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7.建立统战部干部联系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及党外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统战对象的沟通和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并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他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8.加强统战部与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深入基层开展“一院一访”,切实帮助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9.严明劳动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勤考核制度。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