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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7日 18:37  点击:

各单位:

现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的通知》。请抓紧做好“三侨”考生认定、登记、报送工作。此项工作是落实侨务政策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三侨”考生的实际权益,请认真对待,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三侨”考生享受到政策待遇。


湖南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1年3月3日

通知原文如下: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做好“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的通知

各市州委统战部、各省直单位人事处、各高校统战部:

为掌握2021年我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情况,便于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衔接办理优惠加分审核手续,现将《湖南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表》发给你们,请适时做好 “三侨”考生认定、登记、报送工作。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身份认定、资料报送、审核把关、监管追责等各方面要求严格,现就相关政策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侨”考生界定

2021年参加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为当年度“三侨”考生。外籍华人子女参加高考不属于“三侨”考生。港澳同胞子女不属于“三侨”考生。归侨及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高考均不属于“三侨”考生。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其子女参加高考不属于“三侨”考生。

二、认定依据和需提供的资料

各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统战部(侨办)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和身份认定依据,对“三侨”考生身份进行认定。省委统战部(省侨办)对省直机关和中央驻湘单位“三侨”考生身份进行认定,驻长高校也可在当地党委统战部(侨办)认定。在审核查验原件后,考生本人属归侨的需提供归侨身份认定资料;归侨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归侨身份认定资料以及本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本人与父(母)的关系证明以及本人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所有考生均需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湖南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表》,履行保证真实及追究责任的承诺。《湖南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各级认定意见均使用各级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印章。

各市州委统战部(侨办)请于4月16日前将本地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三侨”考生身份认定资料复印件和《湖南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统战部(省侨办)侨务综合处。省委统战部统一复核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并在省委统战部网站公示符合申请高考优惠加分的“三侨”考生名单,各市州委统战部网站也须进行相应公示。

请考生和考生家长认真填写《湖南省“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表》,要提醒考生及家长在资格审核和普通高校招录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优惠加分资格,经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当年的高考或录取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原籍。对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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