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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侨”考生参加高考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5日 17:12  点击:

为做好2022年我省“三侨”考生认定、登记、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侨”考生界定

2022年参加高考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为当年度“三侨”考生。外籍华人子女参加高考不属于“三侨”考生。港澳同胞子女不属于“三侨”考生。归侨及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高考均不属于“三侨”考生。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中资企业外派工作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其子女参加高考不属于“三侨”考生。

二、认定依据、有关资料及认证程序

各县、市、区党委统战部(侨办)按照属地管理权限和身份认定依据,对“三侨”考生身份进行认定。在审核查验原件后,考生本人属归侨的需提供归侨身份认定资料;归侨子女需提供父(母)亲的归侨身份认定资料以及本人与父(母)亲的关系证明;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父(母)亲华侨身份证明,本人与父(母)亲的关系证明以及本人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所有考生均需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湖南省2022年高考加分审核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履行保证真实及追究责任的承诺。

各市、州党委统战部(侨办)请于2022年3月11日前将本地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三侨”考生身份认定资料复印件和《湖南省2022年高考加分审核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一式三份)报省委统战部(省侨办)侨务综合处。省委统战部(省侨办)统一复核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并在省委统战部网站公示符合申请高考优惠加分的“三侨”考生名单,各市州委统战部网站也须进行相应公示。

三、工作要求

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统战部(侨办)负责同志对本地区“三侨”考生身份审核认定登记报送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做好宣传及审核认定和资料收集报送工作,严格审核,实事求是,不错报漏报,确保符合条件的“三侨”考生都能享受到政策待遇。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市州要指导考生所在学校、考生和考生家长认真填写《湖南省2022年高考加分审核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热情提供咨询服务。要提醒考生及家长在资格审核和普通高校招录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优惠加分资格,经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当年的高考或录取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原籍。对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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